今年以来,昌宁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,从小处着手、细处着眼,着力提升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发现能力。1至6月,全县累计排查扶贫领域问题104个,处理问题线索57个,批评教育117人,问责处理33人,党纪处分9人,政务处分1人。
强化监督检查,提高发现问题深度。结合《昌宁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,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,既发现新问题,又对此前发现问题的整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1至6月,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次,下发交办通知7份,督促整改问题7个。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常态化监督检查,要求13乡镇纪委及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,采取重点检查、随机走访、查看财务账簿、查阅资料等方式,对本乡镇、被监督单位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。
优化季度调研,拓宽发现问题广度。拟定9个调研课题,明确13乡镇纪委和12个主责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调研。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,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调查研究,自选调研课题,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个性问题,切实深入一线,真正把普遍存在的问题找出来,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,梳理经验做法,发现存在问题,并提出意见建议,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,切实为专项治理精准监督执纪提供科学依据。目前,已形成调研文章52篇。
深化分析研判,增强发现问题准度。根据乡镇纪委分片联动工作机制及县乡纪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,不断加强综合分析研判,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,组织力量直接查办,提高查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。每季度组织召开纪委常委(监委委员)扩大会议或书记(主任)专题会议,根据信访举报、案件查办等情况对全县13乡镇和县直单位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,并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研判范围,通过精准研判扶贫领域的政治生态,严肃查处对落实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、阳奉阴违、以权谋私的行为,严肃查处胆敢动脱贫项目资金“奶酪”的人。1至6月,全县追究扶贫领域失职失责42人。(张银飞)